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由男方协助办理,过户费用由女方承担。
3、其他财产: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共同财产已列明,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或转移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男方还应支付精神损害费给女方。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时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年月日
女方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