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有权依法收取质押标的所生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在优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
第六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占管质押标的或有关权利凭证。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出质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经乙方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标的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务。
3. 甲方确认为本合同项下设置质押担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权利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 甲方确认乙方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授信合同的履行,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对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乙方权利的放弃。
第七条 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 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或甲方财产共有人同意。
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保证金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且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保证金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 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 本保证金质押项下的授信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保证金质押项下的授信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 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八条 质押标的的处理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直接扣划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清偿乙方在本保证金质押担保项下授信本息及费用:
1. 在保证金担保期限内,如被担保人未能依照授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偿付授信本息及相关费用。
2. 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或发生分立、合并。
4. 质押人、被担保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授信合同规定事项的。
第九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如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或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a. 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
b. 质押标的或其权利凭证已交付乙方占有。
c. 依法需办理审批、登记或记载的,已办妥有关手续。
2.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授信合同等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授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