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的住房的管理维修等事项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和修缮。
二、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合并存储,专门用于甲方住房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甲方有责任监督合理使用住房维修基金。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月向乙方缴纳管理费,费用为**元。乙方将用于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
四、对于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的部位或设备,乙方提供优质有偿服务。甲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提供便利修理的条件(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
五、乙方负责甲方住房的维修工作,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果共用设备或设施因人为损坏,责任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甲方同意根据《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情况下,按照房屋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如果甲方拖延支付维修基金,导致乙方无法及时修缮房屋和设备,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保留一份备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样本参考5
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维修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需在1天内安排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一起验收,并记录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进行维修时,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可。
3、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理。
4、如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对已维修的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管理规定承担已维修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约定,具体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2、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期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另行约定。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工程师需要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和签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在现场确定施工范围并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