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若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应付居间服务费的3倍。同时,委托方同意放弃所有与违约金过高相关的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未尽事宜
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未尽事宜。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标准版4
甲方与乙方合作借贷委托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需要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借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在公平、公正、守信、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借款人,向甲方提供借款,以甲方的资产作为借款抵押。
第二条 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具备借款能力的资金方。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年息X%(不包含居间费用)。借款期限为三年。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联系或推荐的借款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并开始履行生效。当第一笔借款资金按约定到达甲方账户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的委托。甲方将支付实际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X%)作为居间服务费用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第一笔借款到达甲方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每日需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直到甲方支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用为止。
第五条 在借款操作过程中,如果甲方以第三人的名义与乙方联系推荐的借款人签约,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仍需支付乙方约定的居间费用。
第六条 如果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填写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半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标准版5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间服务费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协助甲方与成都某公司进行股份转让谈判和洽谈,提供该公司的重要信息,并促成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如果甲方与该公司未签订书面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成都某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资产情况等,并协助甲方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无权获得居间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