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租赁场地的装修和设施
1.3.1 在交付给乙方时,租赁场地应该能够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租赁场地和设备。如果在租赁期间损坏了租赁场地或设备,乙方需要承担修复和赔偿的责任;
1.3.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使用电器设备;
1.3.4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场地进行拆改或重新装修,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但是装修费用和设施需要由乙方自己承担;
1.3.5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选择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添置的财产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进行的可拆除的装修,乙方需要在搬离之前自行拆除;
(3)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或者虽然可以移动但会对租赁场地造成损害的,乙方需要无偿留给甲方。
1.4 如果甲方进行布局调整,乙方需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经营范围和经营活动
2.1 乙方将承租的租赁场地用于经营(具体经营内容待确定);
2.2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面的整洁和卫生。乙方的商品摆放不能超出租赁场地的货架范围;
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所需的条件;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任何不合理要求;
2.6 如果乙方要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需要书面通知甲方,并且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生效;
2.7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和义务:
2.7.1 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2.7.2 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宣传和吸引客户;
2.7.3 如果乙方的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需要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2.8 如果乙方的经营范围需要特殊许可,乙方需要自行办理申请和批准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
2.9 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并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乙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三、租赁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的期限为(具体期限待确定),即从(具体起始日期)到(具体终止日期);
3.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双方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
3.3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乙方不续租,需要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天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毕交还给甲方。如果乙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租金、费用和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年(具体金额);
4.2 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要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剩下的租金需要在下半年开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需要自行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等所有实际发生的税费;
4.4 每个月底,甲方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乙方收取上述费用;
4.5 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具体金额)的押金作为本租赁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押金将全部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租赁场地的修缮责任
5.1 租赁场地的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是由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修缮,乙方需要自行负责处理;
5.2 如果出现需要由甲方负责修缮的情况,乙方需要及时向甲方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需要在乙方提出要求之后的七天内进行修缮,以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5.3 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乙方可以自行进行修缮,修缮费用可以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如果甲方不履行这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转租、转让和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借给他人,也不能与他人调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