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产保险
9.1 甲乙双方需要自行办理租赁经营的财产保险事宜,并且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也是保险受益人;
9.2 如果乙方拒绝参加保险,对于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文本和生效
9.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份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之日起生效;
9.3 甲方制定的商户手册、规章制度和双方签字认可的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版8
展场经营单位(甲方)负责人:
承租展场单位(乙方)负责人: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地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甲方是合法取得嘉鱼县原人民医院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负责单位。
2、乙方是本合同约定的展会主办单位。
第二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嘉鱼县原人民医院的场地,总面积约为20xx平方米,用于举办“服装土特产展销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乙方预定在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甲方未开工前的展览期间,展览为期15天。
第四条 展销内容
展销内容包括服装服饰、南北土特产、陶瓷、中华美食、儿童游戏和日用百货。
第五条 租赁费用
每次活动,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并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甲方贰仟元作为保证金,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场地,不允许其他同类展销活动举行,并确保在11月1日前将20xx平方米的场地整理好。
2、甲方负责整理20xx平米的空地供给乙方使用,并承担乙方举办展销会的所有手续费用和水电费。
3、乙方只经营合同中申请的项目,并承担与展会相关的所有责任和安全问题。
4、乙方的经营状况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盈亏,并保证使用场地两次以上。
第七条 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