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维护、保养租赁物内的专用设施,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的运行状态归还给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7.3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如果乙方不当使用导致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市相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照相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滥用楼宇内的消防设施。
8.3 租赁物内如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包括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获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批准。
8.4 乙方应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可选)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如果甲乙双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赔偿和责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之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未清理杂物,由乙方承担清理费用。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获得批准。
对于可能影响公共部分和相邻用户的装修、改建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进行修改。装修、改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果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需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转租租赁物的部分面积,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收取转租户的租金等。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转租行为发生时,乙方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明确提及,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应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交给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转租行为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设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