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产的所有权明确、真实合法,没有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没有涉及法律纠纷,具备完全产权和交易转让条件;
2、甲方确认出售的房产已经得到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甲方保证提供给房产交易所的所有资料都是齐全、真实合法的(详见丙方提供的收件目录),并同意支付国家规定的税费;
4、甲方在丙方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承诺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自己有能力申请贷款;
2、乙方保证提供给房产交易所的所有资料都是齐全、真实、合法的(详见丙方提供的收件目录);
3、乙方同意承担买方交纳的房产交易税费和借款方在申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详见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单);
4、乙方同意及时提供申请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详见丙方提供的收件目录);
5、乙方、乙方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将该房产进行贷款抵押,并委托丙方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房产抵押、申贷手续;
6、乙方在丙方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承诺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
7、乙方有权享受丙方提供的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为甲、乙双方提供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和代办贷款抵押的服务;
2、在甲、乙双方交纳全部本合同规定的费用,提供完整合法有效的交易资料后,丙方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按揭申贷款;
3、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到场配合完成交易中的所有代办事项;
4、丙方有责任妥善使用和保存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如果因以下情况导致房屋交易终止或代办事项无法进行,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支付了银行贷款本息,造成此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同等金额的担保责任。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并不退还甲、乙双方支付的代办业务定金;
- 在丙方办理交易、过户和抵押手续过程中,甲方出售的房产涉及法律诉讼、查封、典当或拍卖程序;
- 甲方或乙方提出任何未经丙方同意而中途退出或终止丙方代办流程的理由或原因;
- 甲方或乙方提供虚假资料。
2、甲、乙、丙三方同意,如果因以下情况导致丙方延期或无法按时完成代办事项,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并不退还甲、乙双方支付的代办业务定金;
-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费用;
- 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3、丙方同意,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委托代办事项的,应退还相应的代办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后,丙方仍未完成委托代办事项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补充条款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并且甲、乙双方向丙方支付交易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不可撤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