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的一种,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的一种,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的一种,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之外,乙方除《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之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到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劳务合同电子模板9
甲方公司: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所有制性质:文化程度:
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乙方成为甲方公司的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签订了本合同。
1.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试用期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
2.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起始日期)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为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试用期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