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根据工作需要,乙方有义务在不领薪的情况下加班工作。周休日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但每周至少有一个休息日。
五、工作职责
试用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和甲方相关制度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执行人力资源战略、企业文化建设;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岗位分析,并负责人才招聘和测评;
(三)策划和组织培训活动,实施绩效考核,并建立人员晋升标准;有效提升现有管理人员水平,取得总经理认可的成果。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安排乙方执行相关工作并分配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按时支付乙方的薪资报酬;
2.确保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营销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营销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守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接触到的文件、资料等信息;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也不得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配合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在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遇到严重困难时,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裁减人员的;
2.乙方因疾病或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4.本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变更聘用合同的协议。
(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据上述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