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将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如果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变更后的合同文本。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将在15天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合同立即终止,双方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 合同期满;
2. 乙方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满前,双方应提前某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执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