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张三方名下存款200,000元,李四方名下存款150,000元,共计35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17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张三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87,500元给李四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2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所有权归李四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方必须协助李四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张三方负责。李四方应当于张三方户口迁出10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100,000元。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张三方于2021年1月1日向李四方所借债务50,000元,由张三方偿还;李四方于2020年2月2日向张三方所借债务30,000元,由李四方偿还;李四方还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向张三方一次性支付差价20,000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张三方生活困难,李四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50,000元给张三方。上述李四方应支付款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向李四方付违约金10,000元,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张三 (签字)
女方:李四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离婚协议书文本可复制5
李某,男,19岁,出生于X年X月X日,住在长沙市,身份证号码保密。
王某,女,19岁,出生于X年X月X日,住在长沙市,身份证号码保密。
我们俩于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我们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购买所需物品。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我们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婚姻财产协议:
1. 我在X年X月购买了长沙市某区的一套70平方米三室一厅住房,房产证号为长房权证_字第__号。这套房屋是我个人购买的,产权归我所有,王无任何权益。
2. X年X月,我从我的父母那里分得了一套位于某区的100平方米二室一厅安置房,房屋补差价款和装修费用都是由我个人支付的。这套房屋的产权归我所有,王无任何权益。
3. X年,张某在某县某村建了一栋私房,与父母一起居住。建房费用由我个人支付,房屋产权归张某所有,我无任何权益。
4. 王某的父母去世后所留下的财产归王某个人所有。
5. 在婚姻存续期内,我们各自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果一方有必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作为凭证。借款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6. 在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个人行为,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责偿还。
7. 第六、第七条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8. 在签订协议之后的婚姻存续期内,购买的财产归支付价款一方所有。如果是共同购买的财产,双方需另行协议。
本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立约人:
证人:
财产分割原因: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