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执行劳动保险制度,并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工会应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招聘职工。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企业和职工应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根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各项任务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企业有权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企业可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各类处分由企业的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企业和工会应保持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关系。
双方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工会可根据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全面执行,双方将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由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该小组将每年进行一定次数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处理。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定年限,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定时间内协商签订新合同。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果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协商。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对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商谈,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协商。
双方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所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将合同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