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李女士探望权的行使:
李女士每周六上午接孩子去共度周末,周日下午6点前必须送回。李女士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张先生不得以孩子不同意等理由予以干涉,遇特殊情况双方应以孩子意愿和孩子利益为重,友好协商解决。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屋的分割:
位于XX区XX居XX室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市场价格双方协议房价为XX万元。该房屋归李女士所有,由李女士在离婚后半年内补偿给张先生XX万元。离婚后7个工作日内张先生应协助李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李女士承担。
2、小轿车的分割:牌号为XXXX的宝马XX轿车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补偿给李女士XX万元,此款可以从张先生应得的房屋补偿款中扣除。
3、股票分割:各自名下的股票现市值相当,归各自所有。
4、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现已分割完毕,再无争议。
5、家用物品的分割:下列家庭共同财产归张先生所有:SONY摄影机一部、32寸SONY液晶电视一台、张先生个人生活用品。家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健身器材、音响、空调、冰箱等均归李女士所有。
五、保险的分割:
双方在XXXX年共同为儿子办理的XXXX终身保险,离婚后由双方平均负担保险费,同时原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为李女士和张先生两个人。
六、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均无夫妻共同的债权及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应由责任方个人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男方:张先生
女方:李女士
XXXX年XX月XX日
电子版离婚协议书2023标准版4
双方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共同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首先,双方自愿离婚,因为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其次,夫妻共有的财产分割如下: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位于某市某路某号的楼房,目前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张某的。现在,张某同意将这套房产转给王某,王某需要支付给张某5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王某先支付25万元给张某。张某在收到这笔款项后的三天内配合王某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王某再支付给张某剩下的25万元。如果王某延迟支付,每延迟一天,需要支付逾期违约金。而如果因为张某不配合办理房产转移而给王某造成损失,张某需要双倍返还所收款项。另外,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等物品,双方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支付给张某1万元。
接下来,双方没有共同债务需要分担。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张某和王某在婚后育有一个儿子,叫张某某。张某同意让儿子由王某抚养,每个月支付给王某1500元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这笔费用需要在每个月的5号之前支付,直到张某某满18周岁为止。如果张某某考上大学,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此外,张某有权探望儿子,每个月一次。具体时间安排是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自己居住地,然后在星期日下午五点送回王某的居住地。如果需要临时或春节期间探望,需要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进行。如果张某要探望的日子正好是张某某上课的日子,为了不影响他的学习,可以将时间调整到下一周或者由张某将儿子送到上课地点。
最后,这份协议一共有三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协议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版离婚协议书2023标准版5
甲方: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是经过自由恋爱结婚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了一个儿子(女儿),取名为________________。
在夫妻共同生活中,由于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感情受到伤害。因此,双方决定以感情不合为理由,协议离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和乙方自愿离婚,今后彼此的婚姻互不干涉。
2. 儿子(女儿)的抚养权归乙方,抚养费由甲方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甲方随时可以探望孩子。
3. 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如果有,请具体列明),也没有共同债务。今后如果发现债权或债务,由各自经手或立据的一方负责清偿。双方互不干涉。
以上事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真实意思表示,并应该诚信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婚姻纠纷为借口,制造纷争。如果有意找茬或无理纠缠,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领取离婚证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