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详
签名:不详签名:不详
不详年不详月不详日不详年不详月不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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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姓名:李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姓名:王红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双方于2020年10月15日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他们在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名叫小芳。然而,现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子女抚养问题
1、女儿小芳由母亲王红抚养,李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直至小芳达到18岁或大学毕业。女儿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各承担50%。
2、李明每月的1日至3日之间将抚养费支付到王红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3、李明在不影响小芳生活的情况下,每个双休日可探望小芳一次或带她外出游玩。他可以直接与小芳联系,但需要提前通知王红。李明应尊重小芳的意见,对于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一切以小芳的意见为主,不干涉和参与决定。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拥有两套房产。座落在市中心的房产归王红所有。座落在郊区的房产归李明所有。产权人变更手续将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李明将协助王红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由王红承担。
2、双方共同拥有一辆北京牌小轿车(车牌号:京A12345),该车归李明所有。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将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王红将协助李明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由李明承担。
3、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均归王红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债权及债务。如果有债务存在,由债务所在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上述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情况,双方当事人将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李明女方: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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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名叫______,出生于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他的户籍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户口簿上可以找到)。
女方名叫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她的户籍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户口簿上可以找到)。
男方和女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____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他们结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下了一个儿(女),名叫______。但是由于……(简述离婚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在男女双方经过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过协商,他们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或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二、女方现在是否怀孕(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必须注明)。婚生子(女)______将由哪一方抚养,抚养权归哪一方。所需的抚养费由哪一方负责,具体细节包括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抚养费用数额、提供方式、提供时间、供养年限等;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以免去具体的抚养协议,但是必须注明子女已经结婚或已经独立生活,不存在抚养问题。
三、夫妻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物业、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必须提供详细地址、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号,交通工具必须提供车牌号等信息。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
四、明确夫妻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
五、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协定的问题(例如,离婚后有一方需要迁出本户籍地址,必须写明)。
六、本协议一共有三份(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以根据需求增加到四份或以上)。男方和女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离婚协议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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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生日期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女方出生日期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农历月初)生育了一个孩子,取名为____。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所以双方决定自愿离婚,并达成了以下协议:
1. 双方自愿离婚。
2. 孩子由男方/女方抚养,每月由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金额为元,在每月的号前付清,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双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3.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另外,双方拥有一套位于路小区的商品房,价值万元,经协商后归男方/女方所有。男方/女方应一次性支付现金万元给男方/女方,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天内支付清。
4.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纠纷。若今后发现有债务问题,责任由产生债务方承担,对方可以向其全额追偿。
5. 本协议的财产分割基于上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或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一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或抽逃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获得对方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