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已提供的物品有:床铺一个、柜子一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桌子一个、电脑桌一个。
2.当前的水表、电表、煤气表的读数分别为:水表度,电表度,煤气表度。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如果以上方式无法送达,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