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会在交付房屋前办妥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项。如果交易后还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每隔六个月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和修缮,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和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乙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需支付以下费用: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已提供的物品有:床铺一个、柜子一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桌子一个、电脑桌一个。
2.当前的水表、电表、煤气表的读数分别为:水表度,电表度,煤气表度。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如果以上方式无法送达,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