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彭某,汉族,生于某年某月某日,身份证号码为某号。女方李某,汉族,生于某年某月某日,身份证号码为某号。男女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现在,男女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夫妻共同债务。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和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如果任何一方有对外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都没有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共有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给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