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曾经登记结婚,现在自愿离婚。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 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 子女将随男方或女方生活。
3. 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
4. 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的数额、时间、支付方式,以及在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时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期限等问题。
二、财产处理
双方约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 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具、现金和存款、有价证券、公司股份或企业财产份额、牲畜、林木等。
2. 分割的财产应该具体明确,以便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例如,房产位于____市____街__号__单元__号,产权证书号为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汽车的牌照号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等。
3. 财产所有权归属应该明确。例如,房屋归______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权归______;如果约定房屋等按份共有,应明确具体份额和分割方式;如果约定将房屋等赠与未成年子女,应明确一方是否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果约定一方对归对方所有的房屋享有使用权,应明确使用期限和方式。
双方可以确认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三、债权债务分割
双方约定如下:
1. 明确债的标的和数量。
2. 分割债权时,应明确债务人和享有债权的一方。
3. 分割债务时,应明确债权人和承受债务的一方。
四、其他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记档案一份。
说明:离婚后,存婚姻登记档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如果在子女抚养、财产等方面产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达成新的协议,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的真实性。
男方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男女双方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确认。协议书已经签署的,也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