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除夫妻关系。
2. 婚生子______由男方直接抚养。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和保险费。男方应该认真负责地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行为。女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2次,并可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2天。寒暑假期间,可以共同居住2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不得影响婚生子的学业。
3. 财产分割:
(1) 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2) 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获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洗衣机一台,家具一套,饮水机一台,沙发一套,梳妆台一个,储存柜一套,生活用品,总计约8000元。女方自愿放弃其他财产。
(3) 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
4.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除非对方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双方确认对方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在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对该协议书的内容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该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或误解的情况。
7.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