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某年某月某日向某方所借债务某元,由某方偿还;某年某月某日向某方所借债务某元,由某方偿还;某年某月某日向某方所借债务某元,由某方偿还;某方还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向某方一次性支付差价某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某方生活困难,某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某元给某方。上述某方应支付款项,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向某方付违约金某元,按某某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