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男
协议人:女
20年月日
2023年离婚协议书手写范本4
男方:张三,男,汉族,1990年1月1日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
女方:李四,女,汉族,1992年2月2日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1月认识,于2012年5月10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3年6月15日生育大女儿,名叫小红;于2015年9月20日生育二女儿,名叫小花。因为经济压力和沟通不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大女儿已成家,二女儿小花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农行银行帐号:1234567890)。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20万元,男女双方按5:5比例分配,男方得10万元;女方得10万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万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如男方于2021年7月1日向银行所借债务由男方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鉴于男方行为不当,导致离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5万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22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1000元给对方(按月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宜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张三
女方: 李四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离婚协议书手写范本5
男方姓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有一女孩,取名:_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______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自愿放弃监护权。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女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男方应悉心抚养孩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