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没有财产和子女。由于双方____不和,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子女抚养
双方婚姻期间没有子女,所以不需要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夫妻财产分割
双方婚姻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所以不需要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确认
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处理
1. 双方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所以不需要处理共同债权债务。
2. 如果甲方或乙方有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或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隐瞒、虚报或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获得对方隐瞒、虚报或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帮助
因生活困难,______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__元给______。上述款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
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协议生效时间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如果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夫妻离婚协议书完整版9
男方:黄俊裕,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芳,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2000年3月认识,于2002年4月5日在xxxx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6月7日生育一儿子,名为小明、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黄俊裕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200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4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20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10000元给女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男方于2021年12月31日向银行所借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