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协议人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三与李四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XX路XX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XX万元,现值人民币XX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李四为主贷人贷款XX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XX万元。该房产归李四所有,由张三给付李四房屋折价款XX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XX万元-未还贷款本金XX万元/XX。张三给付李四的折价款XX万元在X年内分X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XX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X月X日之前,给付李四人民币XX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X月X日之前,给付李四人民币XX万元。
李四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X日按逾期支付数额,X分之X支付逾期违约金。李四有义务配合张三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李四不予配合张三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张三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李四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XX万元,归李四所有,张三向李四支付XX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王五由李四抚养,由张三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元,在每月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张三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早上9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五早上9点送回李四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X天与李四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X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张三 协议人:李四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协议书范文精选4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男性,民族,出生日期。
住址:市区路号幢。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女性,民族,出生日期。
住址:市区路号幢。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日期在民政局办理登记,正式领证结为合法夫妻。后于日期生下长子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于日期生下次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
甲、乙现因感情确已破裂,无以为继。双方在遵循独立自主、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现达成如下离婚协议条款,以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离婚
1.甲乙自愿离婚。
2.双方无欺骗、胁迫、乘人之危情形。
3.甲乙双方无违法、违规、违章之情形。
二、抚育
1. 长子由乙方抚育。
2. 次女由乙方抚育。
三、抚育费
1. 长子每月的抚育费由甲方支付。
2. 次女每月的抚育费由甲方支付。
3. 甲方支付的抚育费每人每月金额,合计金额,直至长子,次女都能够谋取生计并独立生活为止。
4. 抚育费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学杂费、医疗费、保险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5. 乙方有权根据物价、币值、经济生活水平提高的客观条件,相应提高对乙方就长子,次女的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6. 甲方应于每月指定日期前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打款。
四、探望权
1. 甲方有权随时行使对长子,次女的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