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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与货物损失赔偿纠纷的案件,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并指派律师作为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代表甲方与对方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相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表甲方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
4、代表甲方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代表甲方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件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虚假陈述或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不利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充分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将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遵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必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产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
3、律师费用中包括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外出差旅所产生的实际费用,需要事先得到甲方的确认,并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将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