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叫王某某,出生于1999年10月15日,是汉族,现居住在某县某乡某村某组。女方叫沈某某,出生于1999年1月7日,也是汉族,现居住在某省某县某镇某村某组。
双方于20xx年2月22日在某市马边县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现在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双方自愿离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男方王某某和女方沈某某自愿离婚。
二、关于子女的抚养:
1. 双方在20xx年2月11日生育了一女儿,取名为王婷。离婚后,女儿将随男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房产: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了一套位于下溪乡粮站的楼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和相关设施),双方需要一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男方支付。另外,夫妻双方还拥有一套位于光明村的楼房,归男方所有。
2. 没有债务。
3.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的以上事项,双方保证会切实履行。如果协议内容有隐瞒、欺骗等行为,责任由双方自负。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