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父亲拒绝支付或者延期支付母亲经济补偿金的,须每日向母亲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费用,直至父亲按照本协议支付相关费用之日止。
十、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见证人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2、本协议以下无正文。
男方(手印): 女方(手印):
时间: 时间:
见证人:
见证律师:
执业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