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有子女;
4、婚前李四带来的嫁妆仍归李四个人所有,由李四带走。
男方:张三
女方:李四
日期:2020年1月1日
2023简单的离婚协议书8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
张三与李四于2005年5月认识,于2006年10月10日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于2007年7月15日生育一儿子,名叫小明。因沟通不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子女抚养:
1、儿子由张三抚养,李四每月5日前付抚养费,前5年内补偿给张三25万元。离婚后7个工作日内张三应协助李四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李四承担。
2、小轿车的分割:牌号为******的宝马3×轿车归张三所有,张三补偿给李四10万元,此款可以从张三应得的房屋补偿款中扣除。
3、股票分割:各自名下的股票现市值相当,归各自所有。
4、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现已分割完毕,再无争议。
5、家用物品的分割:下列家庭共同财产归张三所有:SONY摄影机一部、32寸SONY液晶电视一台、张三个人生活用品。家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健身器材、音响、空调、冰箱等均归李四所有。
三、保险的分割:
双方在2010年共同为儿子办理的人寿终身保险,离婚后由双方平均负担保险费,同时原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为张三、李四两个人。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均无夫妻共同的债权及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应由责任方个人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张三 协议人:李四
日期: 年 月 日
2023简单的离婚协议书9
协议人:(男方姓名),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为(地址)。
协议人:(女方姓名),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为(地址)。
双方于(结婚登记日期)在(结婚登记地点)办理结婚登记,并于(生育日期)生育了一个女儿/儿子。由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子女抚养问题
1、女儿/儿子由(谁)抚养,(谁)每月支付抚养费(金额)元,直至女儿/儿子(年龄/大学毕业)。女儿/儿子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各承担(比例)。
2、(谁)每月的(日期)至(日期)之间将抚养费支付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3、(谁)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每个双休日可探视女儿/儿子一次或带女儿/儿子外出游玩。可以直接与孩子联系,但需要提前通知(谁)。双方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见孩子的时间和地点,一切以孩子的意见为主,不干涉和参与意见。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拥有两套房产。其中,位于(地址)的房产归(谁)所有。位于(地址)的房产归(谁)所有。产权人变更手续自离婚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谁)将协助(谁)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谁)负责。
2、双方共同拥有(车辆数量)辆小轿车,车牌号为(车牌号)。该车辆归(谁)所有。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自离婚协议生效后(时间)内办理,(谁)将协助(谁)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谁)负责。
3、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均归(谁)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夫妻间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由谁名下则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