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乙: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某某与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登记结婚,现因某某原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某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某某所有,某某搬出。
二、某某、某某的婚生子女某某归某某抚养,某某每月给某某生活、教育费xxxx元,直至18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某某所有。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某某的xxxx元人民币,由某某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