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互不对对方进行经济帮助,也不对对方进行精神赔偿和补偿。(需要补偿的,约定补偿金额)
七、离婚补偿款总额及款项支付
1、男(女)方补偿女(男)方金额
基于该协议约定:男(女)方须向女(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元股权补偿款元偿还共同债务元等补偿金合计:元
2、款项支付时间
(1)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领取离婚证正式离婚之日起,3日内支付女(男)方元
(2)余款元女(男)方在支付第一次补偿金之后,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3)具体支付方式为:男(女)方每月日之前支付女(男)方补偿金元,共需支付次。具体支付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年月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年月日前支付第三笔款项。支付总额为元
八、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男女双方需持有本协议及各自相关的证件到结婚登记机关换取《离婚证》。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之后,男女双方均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故意拖延办理出生证明、离婚证、房屋车辆过户等相关协议约定手续,违约方须每日向对方支付元作为补偿费用,直至相关手续办妥之日止。
2、男(女)方拒绝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女(男)方经济补偿金的,须每日向女(男)方支付元作为补偿费用,直至男(女)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相关费用之日止。
十、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见证人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协议约定资料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2、本协议以下无正文。
男方(手印)姓名
女方(手印)姓名
时间:日期
见证人:姓名
见证律师:姓名
执业证号:证号
简洁的离婚协议书文本9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男方和女方于年月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由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无法和好,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和探望权:
由于双方的子女都已成年,不需要进行抚养。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权属不变。
2. 房屋:在婚姻期间,双方没有共同房产,各自婚前的房产归各自所有。
3. 其他财产:除了上述两项以外,双方婚前各自拥有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另外,男方和女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和首饰也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