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6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人:(男方姓名) 协议人:(女方姓名)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
离婚协议书电子版可打印3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5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现有1个孩子,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定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由张三方抚养,随同张三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张三方全部负责,李四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李四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将孩子的抚养费交到张三方手中。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李四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孩子1次,但应提前通知张三方,应保证李四方每周探望不得超过2天。
三、双方共同财产
(1)、门市房及家里的一切电器存款归张三方所有,李四方应保证在张三方找到生活来源之前的一切生活费用。
(2)、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负担。
五、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门市、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3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隐瞒方无权分割财产。
六、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500元给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男女双方各执1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生效。
男方(签字):张三 女方(签名):李四
20xx年1月1日 20xx年2月2日
离婚协议书电子版可打印4
男方是一个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的男性,属于某族,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住在某地。
女方是一个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的女性,属于某族,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住在某地。
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并育有两个孩子,分别是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的女孩和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的男孩。现在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认为无法和好,所以根据平等和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婚生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对方需支付抚养费用。医疗费由抚养方承担,教育费也由抚养方承担。保险费由对方支付。
直接抚养方应该好好照顾孩子,不能虐待、遗弃或施行家庭暴力。
非直接抚养方享有非直接抚养的抚养权、教育权和监护权。
双方都有责任维护对方良好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对方形象的事情。
如果任何一方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将视为放弃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生育的孩子。
3、非抚养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孩子几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几天,寒暑假期间可以共同居住几天。抚养方有义务协助。
探望权的行使要以不影响孩子学业为准。
4、双方确认婚后分开居住期间个人收入归各自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也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由双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