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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已经结婚_______年,育有____个子女。由于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经过多次沟通无效,双方担心离婚后可能会后悔。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夫妻双方决定签订此《分居离婚协议书》如下:
1、夫妻分居的开始日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日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互不承担夫妻生活义务,并且不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
3、夫妻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不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分居期间,双方应从各自的收入中支付同等的费用和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共同抚养子女。其中,用于抚养子女的信用卡由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无权随意支取。使用此款项时,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夫妻双方可以各自保留一张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码,以维护各自权益。
5、双方各自的父母由各自抚养,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
6、现在位于_______街_______号的_______室_______厅,面积为_______平米的房子,可以由_______方居住。如果没有住房的一方,需要自行解决,但另一方仍保留房产一半的权益。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住房的一方有权获得合理的协助。
7、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不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夫妻间互帮互助的义务。
8、夫妻分居期间,各自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由产生方处理和承担。对于分居前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双方平等分割并共同承担,并有协助对方处理的义务。关于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方可进行,否则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9、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和社交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间,双方不得私自处理、隐藏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存款、车辆、房产、家居用品等,双方需制定清单并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证机关保存。违反此条款者,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财产价值的十倍作为赔偿。
11、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各自所有。但需制定详细清单,并与婚后共同财产清单和本协议一同交给公证机关备案。
12、孩子目前随_______方居住。未随孩子生活的一方需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13、夫妻双方不得干涉孩子与双方父母的联系。
14、未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
15、为保证孩子不受影响,夫妻双方虽然分居,但应保留固定的手机号码,以便为了孩子而联系对方。
16、对于分居前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和债务,仍由双方共同处理和偿还。
17、本协议自交由公证机关之日起生效,至公证机关收回之日失效。
18、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证机关保留备案。
19、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承担并偿还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和个人债务)。
20、本协议失效后,双方可以再次协商确定是否合居,或正式协议或诉讼离婚。
21、违反以上条款者,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______________公证处
甲方(姓名手印处):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姓名手印处):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