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对男女双方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将承担法律责任。
6、本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没有其他异议。
协议人: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精简版8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在由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协商一致,就离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首先,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是位于重庆市某区某村的一套商品房(套内面积约59.7平方米),包括装饰装修。
2. 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
- 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姻期间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争议。
- 乙方同意让甲方独自享有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的一套商品房100%的产权(包括家具家电等)。作为补偿,甲方将支付给乙方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支付方式详见协议。
另外,双方共同育有一女儿林某某,由乙方负责抚养(即共同生活)。甲方将按月支付给乙方500元的抚养费。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双方一致确认: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诺自行承担个人的债务。如果有第三方向双方主张共同债权,那么对外负债的一方应该赔偿给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有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存在民政部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精简版9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在北京,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在北京,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认识,于2012年5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13年8月15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男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入指定的招商银行帐号。此抚养费已包含教育费、医疗费等所有费用。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夫妻每人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归自己所有,不再重新分配。
2. 房屋:男方于婚前购买的位于北京的房地产所有权仍归男方所有。房屋内家电家具中夏普液晶电视归女方所有,其余都归男方所有。
男方与婚前购买的帕萨特汽车,仍归男方所有。
男方在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仍归男方所有。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