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离婚协议书内容范文2023年最新5
男方的姓名是______,属于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在______,身份证号码是______,联系电话是______。
女方的姓名是______,属于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在______,身份证号码是______,联系电话是______。
男方和女方于______年______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字叫______。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现在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定了以下离婚协议: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__由男方抚养,与男方一起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女方应在每月的______日前将抚养费交给男方,可以通过指定的银行帐号或直接给男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随时探望由男方抚养的孩子。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女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4. 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方的父母借了______元,向男方的姐姐借了______元,用于购买挖掘机和房屋。鉴于女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债务由男方承担。如果男方不能承担以上债务,视为协议第三条无效,女方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共同承担债务。
5.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一共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存档于婚姻登记机关。
6.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签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女方:______签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协议书内容范文2023年最新6
男方:李明,男,汉族,1990年1月1日,住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路123号幢456,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9.
女方:张丽,女,汉族,1992年2月2日,住址:湖南省湘潭县韶山镇茶亭村789号,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1.
李明和张丽于2010年5月10日在渝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1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一)生育一子,取名张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9)。后李明和张丽经常因琐事吵架,感情长期不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和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并自愿接受协议的约束。
3、双方签订协议时,无智力和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情况。
4、为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见证协议的签订,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协议的附件。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子女张三由张丽抚养,随同张丽生活,张丽负责子女的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李明每月支付子女生活费10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3、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支出由男女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担。(也可约定由一方承担)
4、张丽需负责子女的抚养直至子女大学毕业。
5、在不影响子女学习和张丽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李明可以随时探望张丽抚养的子女,张丽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
三、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进行分割。
(2)双方互不主张此部分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权利。此部分共同财产处理在协议签订后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得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
2、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