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渝北区人和路123号幢单元楼456的房屋所有权归张丽所有,由夫妻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
(2)房屋具体信息为:购房价款:100万元,所有状况良好。
(3)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产,张丽需向李明支付10万元作为分割此部分财产的补偿金。
(4)房产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1个月内李明协助张丽办理。李明必须协助张丽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张丽负责。如李明没有按时协助办理手续,李明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张丽的损失。
(5)本协议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归张丽所有,李明不得有任何异议或主张权利。
3、有限公司股份:
(1)双方婚后共同出资,___持有的有限公司股份中,双方确认___持有的公司股份50%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次离婚协议签订时进行分割。
(2)由于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___作为新股东持股,并不愿放弃优先购买权,为确认股权的完整性,双方确认此50%股份归张丽所有,张丽以现金补偿李明。
(3)双方确认共同所有的股权价值为100万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张丽以10万元现金补偿李明的股权金额。
(4)张丽支付补偿款后,张丽持有有限公司股份50%的股权,享有该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经营决策权等一切权利。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持有股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张丽承担。同时,张丽持有有限公司股份后基于股东应履行的权利义务由张丽负责,李明不负责处理相关争议。
4、汽车:
(1)登记在___名下的汽车所有权归张丽所有,李明不要求张丽进行现金补偿,张丽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
(2)车辆按揭款10万元由张丽负责归还,李明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3)基于张丽对该车辆的使用、支配、收益、债务等一切事宜由张丽负责,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处理、还款义务等一切事宜由张丽负责处理,李明不负责。
(4)在张丽还完车辆按揭贷款之日起7日内,李明需无条件配合张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工本费等一切费用由张丽负责承担,李明不负责。
5、其他财产:
双方确认没有隐匿任何财产的行为,本协议所载明的财产已经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全部合法分割,如有隐匿,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1、债权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确认各自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主张权利。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责任。
2、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10万元。此部分债务为共同债务,张丽对此部分债务予以确认,不提出异议,由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确认,张丽对外无共同债务,李明对外亦无其他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以本协议确认的为准,如有未纳入本协议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各自偿还。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由债务承担方负责偿还。
(3)由于债务为李明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李明需向张丽支付10万元作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偿金。此款项支付后视为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张丽不再承担此部分债务的偿还。
(4)李明在收到支付共同债务补偿金后,需将此部分费用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挪作他用。如李明挪作他用,应承担相应损失。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双方自愿离婚,互不提供经济帮助或精神赔偿。(如需补偿,约定补偿金额)
七、离婚补偿款总额及款项支付:
1、张丽补偿李明金额:
根据协议约定,张丽需向李明支付房屋补偿款10万元、股权补偿款10万元、共同债务偿还款10万元等补偿金总计30万元。
2、款项支付时间:
(1)离婚证正式领取之日起3日内,张丽需支付给李明10万元。
(2)余款20万元,张丽在支付第一次补偿金之后的6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3)具体支付方式为:张丽每月最后一天支付李明补偿金10万元,共需支付2次。具体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支付总额为20万元。
八、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需持有本协议及相关证件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需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