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竣工结算
承包商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几天内向农户提供结算清单。农户应自收到结算清单之日起几天内完成审核。如果超过期限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承包商提交的结算清单。如果承包商对农户的审核意见有异议,应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几天内提出异议。如果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审核意见。对于双方认可的结算价款,农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商。对于有异议的结算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农户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合同价款,按日计算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如果超过期限超过几天,承包商可以解除合同;
- 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包商返工、修复或其他损失,应承担相应损失;
- 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停工,按日支付违约金;
- 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承包商具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给农户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损失;
- 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农户相应损失;
-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误,按日支付违约金。如果延误超过几天,农户可以解除合同;
-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也可以选择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附件预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几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农户执几份,承包商执几份。
附件:预算清单
农户(签字或盖章):
承包商(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