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手车买卖合同电子版6
柴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柴房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梅庭雅苑41号柴房(实际面积12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购买该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未经允许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的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千元整(9000元)。
三、由于该柴房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日后因该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项,甲方不予退还。如果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和过户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和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的产权和使用权。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合同内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电子版7
出售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