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日期: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甲方将合同总价款分四次付清。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的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将全部付给乙方。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提供“三通一平”给乙方。
2. 按期付款。
3. 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 在工程开工前提供设计图纸2套。
5.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 保证工程质量。
3. 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提前2-3天告知甲方需要哪些材料,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 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 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农村自建房简单合同协议4
甲方(建设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万新村的自住用房建设的部分工程(木工)承包给乙方,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对施工安全负有完全责任。乙方将指派专人加强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岁且身体健康。对于因施工设备的原因或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伤亡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对于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将对此负全部责任。
为了减轻乙方因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施工人员意外伤害所需承担的责任,甲方特别办理了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的保额及理赔款项将由甲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实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农村自建房简单合同协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