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座落于(区域)(楼栋)(单元)(门牌号),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1、本租约是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都有遵守国家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的义务。
2、房屋租金根据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的变动而可能调整,乙方应在每月的(日期)前交付租金。
3、乙方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租约并收回房屋:
(1)私自转让、转借或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
(2)连续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
(3)其他违约行为。
4、甲方会按照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如果因为甲方的疏忽或维修不及时导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5、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无法继续使用时,乙方应按期搬离,新的居住房由甲方负责安排。如果乙方因为拖延不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乙方需承担责任。
6、如果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了大修或翻建,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需要事先签订协议。
7、乙方应负责保管和爱护承租的房屋和室内装修设备,注意防火和防冻。如果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公共区域如楼梯间、门道、走廊等,乙方应该爱护使用,防止损坏。
8、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加房屋或设备。如果确实需要,必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或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需负责恢复原状。
9、乙方退租房屋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办理以下手续:
(1)支付所有租金和应交的赔偿费用;
(2)保管好房屋和装修设备;
(3)解除租约。
10、如果甲方需要收回房屋,乙方承租的由甲方代管或托管的房屋,甲方有权终止租约。
11、如果乙方承租的房屋因为国家建设或特殊需要必须腾出时,甲方有权终止租约。乙方所需的房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12、本租约自(日期)起至(日期)止有效。一式(份数),甲、乙双方各持(份数)。如果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其他事项(如果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