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行驶公里:_____
- 颜色:_____
- 抵押价格:_____
2. 抵押期限为____月(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到期不还款,每天违约金为1000元,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3. 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并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4. 在抵押车辆时,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证书和其他手续。
5. 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或逃逸车辆。如果发生与保证不符的情况,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6. 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果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7. 在抵押车辆之前,甲方应将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果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8. 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不能还清欠款,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辆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9. 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或盗抢车辆,是合法手续的车辆。如果出现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逆转,立即生效。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为了担保乙方的债权,将车辆作为抵押物提供给乙方,并约定如下条款:
1. 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务不履行致使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债权的金额和清偿期以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和委任保证合同为准。
2. 抵押物为______牌______型汽车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架号为______。该车辆属于______所有。
3.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即使未到期,乙方也可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甲方愿意照办,没有异议。
4. 抵押物登记后,如果需要贴标签或烙印,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是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果导致乙方损害的纠纷,甲方愿负连带赔偿责任,即使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和物提供人。
6.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和抵押物提供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并承担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费用,与乙方无关。
7. 如果抵押物现状发生变动,甲方和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抵押物价值减少导致债务无法清偿,甲方和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8. 抵押物应置于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协助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抵押物可以由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但需得到乙方同意。
9. 抵押物应向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和条件需得到乙方同意,保费由甲方承担。保单和保费收据交由乙方保管。如果乙方垫付保费,甲方需按时偿还,如果未偿还,乙方可将垫款算入甲方借款金额。
10.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占有抵押物:
- 根据担保法规定应占有的情况;
- 未经乙方允许损毁抵押物的烙印或标签;
- 未经乙方同意出租抵押物;
- 由于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或有减少的可能;
- 乙方认为甲方借款使用不当;
- 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抵押物时,乙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1. 甲方应寻找得到乙方认可的保证人,对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提供保证。保证人愿意放弃先诉抗辩权和法律保证中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12. 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借款用途的监督和对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监督和稽核,甲方应配合,但乙方无监督和稽核的义务。
13. 本合同的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因本合同引发诉讼,无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乙方所在地或国籍是否变更,均以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4. 本合同中提到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和连带保证人还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如果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连带保证人变更,无需进行变更登记。
15. 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甲方同意遵守乙方现行或将来与贷款有关的章则以及金融业适用的所有章则。
16.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约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可延长。本合同有______份副本。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