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房购房协议书6
甲方(卖方):
xxxxx
乙方(买方):
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x房屋出售给乙方,室号为xx,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xxx,共有权证号:xx,产权面积为:xx平方米,规划用途为:xx,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xx,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xxx,人民币(小写)xx元(其中含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xx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xx;含提前还贷部分资金xx万元)。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xx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xx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一-次性支付到监管专户,如未按期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xxxx
(2)第二期
xxxxx
(3)第三期
xxxx
3、商业贷款付款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xxx元,余款xxx元在xx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公积金贷款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xxx元,余款xxx元在xxx日内由买方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易资金监管
1、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交易结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文件)和《长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接受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
2、甲乙双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价款人民币(大写):xxxxx元存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买方使用经济适用房住房货币补贴购房,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补贴是否进行监管;已提前还贷部分,凭银行还贷确认信息数据不列入资金监管的金额范围,其资金安全自负。)
3、资金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