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一栋民房,为了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了这份合同。
一、建筑项目:
这是一座私人住宅的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
1. 甲方将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钢材、水泥、砖块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这些材料,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进度。
3. 乙方需要自备施工所需的所有工具和设备,包括搅拌机、震动器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也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从挖地基,标高正负零零线开始计算,共计天。
四、承建工程价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相关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延误:
乙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地延误施工。对于因停电、下雨等造成的停工情况,工期可相应顺延,经甲方确认。同时,不可抗力的因素和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也可导致工期的延误。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元。之后,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支付该楼层部分的预付工程款元给乙方。剩余的工程款将在整个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的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 如果乙方承揽的建设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做。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如果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如果乙方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费的50%给乙方。
3.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按照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每日支付乙方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赔偿金。
4. 除非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