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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私有楼房住宅的一处房屋,建筑结构为(具体结构),房屋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和户口薄;
2.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3.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所需的其他文件。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 没有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 存在产权争议、已设立抵押或已出租给他人的房屋;
3.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
第四条 在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费用(如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及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数据为准。
第五条 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共同缴纳。
第六条 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整。
1.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具体金额)万元及购房款(具体金额)万元,剩余的(具体金额)万元在房屋过户给乙方后支付。
2.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若甲方未履行此义务,需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万元。
第七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将房屋钥匙、水、电卡以及煤气证、有线电视证等房屋相关手续移交给乙方,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房屋未过户期间发生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权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的户口关系迁出,若逾期迁移户口,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同时承担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2. 甲方保证所陈述的房屋情况真实,若因相关承诺或保证失实导致房屋基本状况纠纷、权属纠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同时承担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