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4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经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学生接送安全协议如下:
1、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长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严禁家长无证驾驶或驾驶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长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将自己的孩子委托与他人接送。确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不乱穿马路,不骑车,不在公路和河边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5、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停放在校门外,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得高音鸣笛、不超载、不抢行。
6、接送时间。上午7:30到校,11:40离校。下午2:40到校,5:40离校(5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到校,4:50离校(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学校:(盖章)
20xx.09.25
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5
甲方(学生法定监护人):
家庭住址: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宜教办发【20xx】2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及节后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长政办电【20xx】5号)精神以及宝箭山小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接送年级学生上下学,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xx年4月8日到20xx年9月10日前学生在校读书期间。
二、甲方必须告知乙方所接送学生的身体心理体质状况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若用机动车辆接送,则乙方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行车证和驾驶证以及客运资格证书并且要出示给甲方。若甲方未严格要求乙方证件齐全,视为甲方默认许可。其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学校不参与其中。
四、乙方的运输车辆在学校校门外接送学生,不能进入学校校门。
五、乙方从学校校门接走学生开始或将学生送到学校校门交给老师前,全权负责学生安全。甲方若因乙方接送区间出现学生身心伤害,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学校不参与其中。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备档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签字:
学校盖章:
20xx年9月7日
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