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和确认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外观。
7、乙方自行负责因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
8、甲方交车时应提供车辆交接单给乙方,乙方需检查和确认车辆的外观和使用性能。
9、甲方和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且车辆上的安全装置都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10、买受人在购买汽车后应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问题,甲方应提供协助。甲方和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保证及时维修和充足的汽车零部件。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的车辆质量不符合合同条件,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或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换车、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权利,具体权利根据情况选择。
如果属于汽车交车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且不知情,甲方可以免责。
如果因甲方在提供上牌、代办保险等服务时造成车辆损坏,甲方应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如果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修复,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双方约定以下方式实施:
1、如果银行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有效。乙方需全额支付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可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如下: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