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交付:甲方将于年月日交付商品房给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后十天内无法接管房屋,需按商品房售价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收管理费;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需按商品房售价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除违约金。
2. 管理费用: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设施的接入费及其他管理费用,按照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若需要甲方出面协助,乙方需支付费用,由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照建筑规范的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范围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电子版4
甲方:销售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乙方:买受方
地址: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车辆信息: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真皮/其他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动挡或手动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如果是新车,保证不是返修车、库存车,并且是零公里车(除了办理手续、提车所需的必要移动外);如果是二手车,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查封,并且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任何里程回拨的情况。
二、价款:
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包括以下几部分: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元
5、代办费:元(详见第五条第款)
乙方不需要承担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