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租赁期届满时,在乙方交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室内装修和设备等,乙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除外),并完成了缴清所有欠交款项及延期利息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三日内,甲方须将乙方已付之保证金全数无息退还乙方。
5、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欠付之各项款项、延期利息、设备损坏赔偿费及其他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保证金在进行上述扣除后仍有余额,余额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不退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
六、税费负担: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基于使用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而发生的电话费、电费及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由乙方负担的新增税费。租赁物房产税由甲方缴纳。
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其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七、延期利息: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对方的各项费用,除仍须履行付款义务外,还须向对方支付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日止的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八、进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执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峻。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交付足额保证金及壹个季度租金后,即可进驻租赁物,甲乙双方届时签署租赁物交接记录。
九、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2、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益以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维护及对租赁物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为限。
4、在乙方进驻后,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建、增建、改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添加附着物,不得在租赁物内部或外墙涂画、钻孔,不得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及相关物业的外观。如确需改动,须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在租期届满前,乙方应将租赁物腾空至清洁状态,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办理退租相关手续。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物及相关院落内安装固定广告或其他标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另外安装和使用烹饪,空调和采暖设备。
6、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租赁物性质,甲方的任何权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侵犯。
7、在本合同终止或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后,乙方对因不可移动之添附,而使租赁物新增加的价值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8、乙方应在暴风雨及其他恶劣气候来临之前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租赁物的内部不受损害。
9、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重型设备、货物或其他物品搬进搬出租赁物。
10、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甲方保留规定所有安全荷载重量标准和限度及所放位置的权利,以便使荷载分布均衡。
11、乙方知悉租赁物内房产、设备等,有任何危险时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
1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并须单独与甲方保卫部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做好租赁物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应保证其有权出租该租赁物,如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租赁物,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面积真实,如有出入,应据实结算。
3、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因甲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乙方及其员工和访客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缺陷以保持乙方使用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如出现断电、断水、电话线路中断或水管出现滴、泡、漏或出现空调故障等情形,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须在24小时内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上述情形的出现导致乙方发生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不因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6、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符合行业标准。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办公楼改造临时承租上述租赁物用于办公,除非乙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在本合同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在本合同租期内,除非甲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单方面租期内提前解约,需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所有根据合同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均须根据本合同或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按期交付,凡逾期交付的,甲方均可根据本合同中关于延期利息的规定向乙方收取该等应付未付费用的延期利息,甲方并有权将保证金充抵上述欠付费用和利息,充抵后保证金的缺额部分乙方有义务补足。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或条款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在租金保证金中扣除全部或部分费用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因此而造成的租金保证金缺额,乙方有义务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可按本条前两款规定处理,保证金未能或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就实际损失额或不足额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