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达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方负责,与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万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办法: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___
甲方:___乙方:___
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__签订地点: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