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