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齐缝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室内装修承包合同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3、承包采用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
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
2、付款方式:
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大写) 元。
⑵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45%,计(大写) 元。
⑶油漆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大写) 元。
⑷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⑵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⑶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⑴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⑵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⑷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⑸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及时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四、材料的供应
1、乙方提供应需材料(不包括灯具,洁具和各种软装饰)。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劣质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